首页 >> 信息公开清单 >> 学生管理服务 >> 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、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>> 正文  
信息公开清单
基本信息
招生考试
财务、资产及收费
人事师资
教学质量
学生管理服务
学风建设
对外交流与合作
其他信息


友情链接
 
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实施办法
  发布时间: 2022-11-29 点击量:  
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实施办法


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》(苏教助〔2021〕1号)精神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资助对象

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二、资助标准

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,高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,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 2300、3300、4300元三档发放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自觉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4.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、刻苦,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。

5.积极参加文体活动、军事训练和公益劳动,具有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身心健康。

6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7.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无助学资格:

(1)本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者。

(2)生活铺张浪费、生活消费过高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。

(3)经常出入酒吧、KTV等娱乐场所者。

(4)利用助学款项请客吃喝玩乐者。

四、名额分配

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,由学校资助中心根据各学院的情况分配名额。

五、申请与评审

1.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2.评审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,各学院组织评审。

3.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。

4.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,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
5.各学院在学生处分配的限额内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,并将初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。

6.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上报名单和材料,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,集体讨论确定受助学生名单,报校党委会研究,学校公示 5 天无异议后,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。

7.在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六、助学金发放、管理与监督

1.国家助学金由学校学期发放给学生,或直接打入学生的伙食卡。

2.各学院应切实加强管理,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,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3.国家助学金下发后,各学院应教育学生合理安排使用,切实将国家助学金用于个人学习、生活,如发现学生有不良消费习惯(如吸烟、酗酒、铺张请客、通宵上网等)者,经举报查实后,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资格。

七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

下一条: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

 
         

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