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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与助产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5-09 11:03:49 来源: 点击量:

根据《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》(苏护院〔2023〕19号)文件要求,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护理、助产两个专业优秀带头人。

一、专业带头人的选拔条件

(一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德才兼备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严谨治学,为人师表,身心健康。

(二)专业带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。

(三)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,专业带头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;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。

(四)有相关专业(群)建设与管理工作经历,教学能力强,学术水平高。

二、专业带头人的选拔方法

1.名额设置:护理、助产专业各设专业带头人1名或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;如无专业带头人,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履行专业带头人职责,享受专业带头人待遇。

2.报名办法:有意向者填写《专业带头人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、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到护理与助产学院综合办公室(实训楼1-331)。

3.资格审查与推荐: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、师德修养、思想品质、业务水平、教学与科研的数量和业绩、发展潜力以及研究目标等进行资格审查与评定,择优推荐。

三、报名截止日期:2023年5月15日上午

四、联系人及电话:潘老师  0517-8082557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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