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各院部、各归口部门组织开展了优秀人选推荐工作。根据推荐结果,经相关部门审核,拟表彰蔡晓娜等12名同志为“优秀教师”,陈银等10名同志为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优秀教师拟表彰人选
蔡晓娜 谷明宸 胡影怡 金 秋 刘晓菲
罗 静 潘 秀 沈菊香 臧 俊 张小羡
兼职教师:陈 婷 刘 红
二、优秀教育工作者拟表彰人选
陈 银 陈汉娟 李佳妍 沈 妍 薛继成
张 洁 张 钰 张建会 赵 晶 左 春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日至9月5日。
对拟表彰人选如有异议,请以实名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人事处反映。
联系人:袁伟伟
联系电话:80322286
人事处
2025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