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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

科技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之一,其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科技工作方针、政策,制定、实施学校科技工作政策和管理制度。

2、组织编制、实施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。制定学校对二级院部科技工作目标任务和指标,并对二级院部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。

3、负责组织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的策划和申报;负责学校科技合同的管理工作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工作;负责科研项目的检查与跟踪服务,发挥监督与保障作用。

4、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审查、组织鉴定、登记和申请奖励工作;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;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;负责学校科技保密工作。

5、负责科技档案、科技数据统计工作以及科技情报的收集、整理,提供科技信息与咨询;负责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工作。

6、负责专利管理工作,普及专利法知识,做好学校及教职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

7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8、负责消化道肿瘤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;负责做好科学仪器优化配置与推进大型科学仪器服务共享工作。

9、配合相关二级院部做好科研实验室建设工作。

10、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基地建设经费的管理。

11、协助人事处做科研队伍建设,协助做好目标考核工作。

12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